电动车“被标准”也能行

中国向世界公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12月7日到12月19日在丹麦举行,中国以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气候大会取得成果发挥重要作用。哥本哈根会议在经历了曲折后,以大会决定的形式发表《哥本哈根协议》。该文件坚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双轨制,进一步明确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分别应当承担的义务和采取的行动,表达了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资金、技术和行动透明度等问题上的共识。

    温家宝表示,中国愿意同各方一道,以哥本哈根会议为新的起点,切实履行承诺,加强合作,尽早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推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新闻描述: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这意味着,大街上常见的电动车将被纳入摩托车管理,而按照现行交规,摩托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届时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将不可避免。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放弃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