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环境问题产生《循环经济促进法》

 一个环境问题产生,对普通公众或许无足轻重,而对受害者则可能是致命打击。因此,我们的评选谈不上有多科学,只是关注环境问题的一种表达而已。
 

  事件:1月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实施意义在于,促进了开源、节流和环境保护三者的结合。

  污染减排是《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明确要求,通过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各地和企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这也是实施循环经济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性保障。

  这部法律明确了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要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和设备,限制耗能高、污染重产品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应当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政府采购应优先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

  这部法律施行后,环保部相关官员也曾在媒体发表观点称,《循环经济促进法》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如一些重点污染的指标、强度回收名录、禁用物质的名录等。

  12月份,国务院正式批准《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这是中国批准实施的第一个地区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点评:这部法律对希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意义非同小可,也给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制度保障。需要防止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跟风行为,“促进”意味着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其复杂性和诱惑力不言而喻。现实中,以建设“两型社会”为名大范围上马“两高”产业的例子并不少见,而本该充满朝气的新能源产业在某些区也出现过热苗头,这都是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