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起客运车辆实行燃料消耗量准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对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货运输车辆,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进行参数及配置核查。对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从源头上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